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鼓励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围绕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阐释,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结合九江经济社会发展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研究,推出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现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2023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般研究课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课题组组长负责组建课题组,鼓励跨领域跨部门联合组建课题组。课题组组长负责组织开展课题研究,须具备与投标课题研究领域相关的学术造诣和研究经验,承担研究思路、研究提纲和对策建议等实质性任务,已承担各类社科基金项目且尚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2.实行依托单位管理制。投标课题组必须依托于一个具体法人单位进行申报,依托单位履行管理责任。依托单位须对投标申请予以审核,并承诺对投标课题组提交的申报材料和相关研究成果的真实性、原创性予以保证,对投标课题组的研究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3.本次招标为非指定课题招标,申报者可根据选题指南,结合实际调整选题名称,市社联将在本次招标立项选题中择优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圈阅,确定2023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并提请申报江西省社科规划地区基金项目。
二、申报受理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7日。
2.投标课题组可在市社联网站上自行下载《2023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般研究课题申请书》。
3.投标课题组须填写课题申请书,于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经市社联审查后,报依托单位填写审核意见,提交纸质课题申请书。
三、立项结项
1.本次招标课题实行初审核准立项管理,申报者在规定时间内规范填报提交课题申请书电子版,经市社联审查后予以确定立项,办理相关立项手续。已经通过联合开展专项课题研究招标的中标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2.本次招标课题实行评审结项管理,中标课题组须在2023年10月30前提交课题研究成果,经市社联组织专家集中评审后予以结项。
3.中标课题研究成果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于评审,直接给予结项:
①课题研究成果获中央、省市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的;
②课题研究成果获市直部门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被市直有关部门采用,推动相关领域工作的;
③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公开出版发行的;
④课题研究成果(含阶段性成果)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论文2篇以上的。
4.中标课题顺利结项后,发放课题结项证书。
四、经费资助
中标课题研究成果具备以下条件的,给予资助经费5000元/个,其他情况不给予经费资助。
1.课题研究成果获中央、省部级领导的肯定性批示的;
2.课题研究成果获九江市党政主要领导之一的肯定性批示的;
3.课题研究成果获九江市党委政府领导的肯定性批示,并被市直有关部门采用,推动相关领域工作的;
4.课题研究成果在结项评审中被评审专家组评定为优秀等次,经市社联党组会议确定的。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方备,联系电话:0792-8223701。
2.电子邮箱:jjskghb@126.com。
3.邮寄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楼D622(邮编332000)。
附件:1.2023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般研究课题选题指南;
2.2023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一般研究课题申请书。
九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