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五届七次全体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二届十四次全体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市社联广泛征集课题选题并整理选题指南,现就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一、申报内容
围绕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工程,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九江实践研究;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开展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九江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研究;围绕红色基因传承,开展伟大建党精神与抗洪精神等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围绕深化九江本土文化保护利用,开展山水文化、诗词文化、书院文化、杏林文化等研究;围绕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开展民主法治、生态文明、国资金融、基层治理等研究;围绕党的建设,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干部队伍建设等研究;围绕干部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
可在选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择题目申报,也可以根据研究实际自拟题目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报人须具备一定理论和实践功底,对申报课题持续开展研究并掌握相关资料,能够提出有针对性、有价值的、可操作性强的对策建议。
(二)实行课题组组长负责制,每项课题只设一名负责人。课题组必须依托管理责任单位,且责任单位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课题负责人、课题组其他成员均应参与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不得变更。
(三)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作为其他成员参与课题不超过3个;除课题负责人外,其他成员原则上不得超过5人。
(四)已发表、出版的成果或已获市厅级以上立项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五)有在研省社科基金地区项目未结项的,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受理
1.课题申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7日。
2.申报课题组可在市社联网站上自行下载《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
3.本次申报受理由各申报课题组所在单位统一收集并报送课题申请书、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等申报材料。
四、立项和结项
(一)本次课题实行预立项管理。各申报课题组所在单位初审并报送申报材料后即视为立项,市社联审核完成后,将立项通知书发放至各单位。
(二)本次课题实行免评审结项管理。课题成果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才能结项:
1.课题成果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
2.课题成果获得市厅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其中县级社联组织申报的课题,本地党政班子领导肯定性批示也可以作为结项佐证)的;
3.课题成果在省级以上各类成果评选或者市级综合类成果评选获奖的;
4.成果质量较高且实现转化应用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课题实行动态管理。提交结项成果的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31日,鼓励提前提交成果。
(四)课题结项后市社联制发结项证书,未能达到结项条件予以撤项,课题组组长2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级课题。
四、经费资助
1.课题成果质量较高且有转化应用的,经市社联研究后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金额3000-5000元。
2.课题成果的公开发表和转化应用等须与市社联沟通并注明为市级社科基金项目,呈报市领导的须经市社联编印的《社科成果专报》,通过其他渠道的须经市社联同意。
3.市社联支持课题成果的公开发表和转化应用,优秀成果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
五、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方备,联系电话:0792-8223727。
2.电子邮箱:jjskghb@126.com。
3.邮寄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市民服务中心西楼D622(邮编332000)。
附件:1.2025年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一般课题选题指南;
2.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一般课题申请书;
3.九江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一般课题申报汇总表。
九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