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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实施 意见(试行)》

发布时间:2024-05-22    来源: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我市普及工作以下简称“社科普及”,促进我市社科普及活动的顺利开展提高广大公民社文化素,促进人与社会的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社科普及的指导思想

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加强和规范社科普及为重点,积极向公众传播健康、积极向上的、具有时代特色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哲学和社会科学精神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社科普及的原则

社会科学普及是公益事业。发展社会科学普及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政府主导、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坚持资源共享,服务大众,依法普及的原则。

社会科学普及应当坚持科学态度,反对和抵制伪科学。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社会科学普及的名义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破坏民族团结、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传播封建迷信和邪教。

三、社科普及的主要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宪法、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江西地方特色文化;

6.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7.哲学、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民族宗教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军事学、管理学、艺术学等体现人类社会文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科学知识

8.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中心工作。

四、社科普及的时间地点

(一)科普活动时间

1.每年十月第三周为本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

2.日常科普宣传时间为全年。

(二)科普活动地点

科普活动原则上以本地域宣传为主,以社科普及宣传基地为载体,结合重大活动、重要时节开展全民宣传,推动科普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五、社科普及的具体要求

(一)科普活动周具体要求

1.活动时间。每年十月第三周为本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在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社科普及联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社联,全市社科类学会省、市级社科普及基地,应当根据省委宣传部省社联的文件精神,结合当地实际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具体时间和主题以通知为准

2.申报项目。各部门每年按照通知的主题要求进行申报科普项目,得到立项后,按照规定开展科普活动。

3.项目结项。科普周活动结束,各单位、各部门按照要求在科普周后七日内报送项目开展情况并附相关影像资料。包括项目、主题、方案、小结等。根据报送资料确认活动开展情况,市社联上报省社联科普处,资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4.经费拨付。各项目得到立项后并开展了相应的活动且有相关佐证材料,得到省社联的确认后,省、市社联将给予一定补助,并于当年的11月底完成。

(二)日常科普活动的具体要求

1.鼓励各单位、各部门把科普活动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2.制定社会科学普及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并将社会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年度计划,列入现代公共服务体系和精神文明建设内容。

3.社科类学会应结合会员代表大会和自身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社科普及活动,社科类科普基地依托自身职能和优势开展经常性社科普及活动。

4.各县(市、区)社联,省、市级科普基地,社科类学会及相关部门,按照科普计划和要求,积极开展科普活动并留下影像资料,于每年11月30日之前将上年度12月至本年度11月底资料汇总,报送市社联,经确定研究后给予相应的经费补助。

5.市社联每年将编印社科普及宣传册以供各单位学习、交流、总结。

6.报送项目资料包括项目方案、开展情况、影像资料、小结。(资料报送格式见附件1、附件2)

7.联系电话:0792—8223760,材料报送邮箱:2298664334QQ@.com

附件:1.xx单位xxxx年主要科普活动名录

2.单次科普活动简介


附件1

xx单位xxxx年主要科普活动名录

(截止11月30日)

序号

内  容

规  模

1





2





3





4





...






附件2

单次科普活动简介

xx年xx月xx日在xx地点开展xx活动,xx人参加,取得了怎么样的社会效果。(500字以内)

每次科普活动另附图片若干张并注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