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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三批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27    来源:

各县(市、区)社联,市直及驻市各高校,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和《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规定,为加强社科普及载体建设,充分开发和整合社科普及资源,促进公众人文社科素质的提高,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和支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浓厚氛围,九江市社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常性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的组织、机构均可申报。

1、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等);

2、历史、文化自然景区(包括人文主题公园等);

3、教育场所(包括幼儿园、中小学、高等院校等各类学校以及相关培训基地等);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包括城镇、农村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单位和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高度重视社科普及工作,具备规范的社科普及工作管理制度和整体规划,将社科普及工作纳入单位的考核、评比;

3、具有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的载体,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定期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所需的人才与资料积累等条件,有专兼职相结合的社科普及工作者或志愿者队伍;

5、具有一定的社科普及工作经费,能保障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的开展;

6、具备举办较大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的组织能力,在全市社普及宣传周期间,面向社会举办社科普及宣传活动;

7、愿意接受市社联或基地所在地县(市、区)社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社科普及宣传工作任务,接受市社联或基地所在地县(市、区)社联对社科普及工作的指导和考察。

三、申报程序

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实行自愿申报与单位推荐相结合原则,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1、县(市、区)社联负责审查属地单位的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社联学会部;

2、市直及驻市各高校,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审查所属单位的申报材料,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汇总后统一报送市社联学会部;

3、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评选命名实行“好中选优”的原则。市社联将根据申报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现场考察和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确定后颁发牌匾。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1、《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近三年开展特色社科普及宣传活动和相关证明材料;

4、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其中《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同电子文档一并于2024年9月1日前报市社联学会部(盖章文件可发扫描件),同时打包报送电子文档至电子邮箱。

五、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九江市八里湖大道166号九江市市民服务中心西附楼D619室。

电子邮箱:2298664334qq.com

联系人:周建沣、余文龙

电话:0792-8223760

附件:1、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

      2、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批)申报汇总表

九江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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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doc
九江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第三批)申报汇总表.doc